组织机构
学校党委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,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。
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常务副校长、纪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担任,成员单位包括学校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、党委巡视办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党委统战部、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、校工会、监察处、人事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审计处。